安徽省淮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标准

2020/3/27

       定义

“淮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细化。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势。

(三)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

(四)新颖化。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势。


申报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六)其他材料。

认定程序

(一)县(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

(二)初审合格者,由县(区)经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市经信委。

(三)市经信委对县、区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淮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政策扶持

(一)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二)支持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先申报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

(四)县、区经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对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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