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12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暂行)》(淮政〔2017〕31号)等有关文件,近日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发布了《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淮北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4个文件。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兑现操作程序,对申报对象、补助内容、申请和审核程序都加以明确和细化,可操作性强。与之配套的《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支持内容和扶持方式、资金支出范围、项目和预算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从组织管理、申报立项、资金管理、督查验收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与之配套的《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职责分明、权责匹配、全程监督、责任追究的原则,明确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职责,从资金支出范围,预算的编制、执行与决算,监督检查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上述系列文件的发布实施,为规范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已制定计划,分两批启动2018年度政策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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