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调整土地使用税政策 直接减轻企业负税2亿元以上

2018/6/1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四送一服”双百工程、“暖企行动”常态化,近日,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政策的通知》,将直接减轻企业负税2亿元以上。

通知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工业、物流业企业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暂按现行标准的50%执行,直接减轻企业负税2亿元以上,原亩均税收奖励政策暂停实施。同时,积极清缴土地使用税税款,鼓励高新和智能制造企业投资。对于2017年度以前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工业企业,在2018年7月、10月和2019年1月底前缴清的,分别按增量部分的90%、85%、80%给予扶持。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智能制造项目投资的企业,亩均税收达到50万元的按照5元/平方米计算土地使用税;亩均税收达到40万元的按照6元/平方米计算;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的按照7元/平方米计算,实际缴纳土地使用税超出上述部分由同级收益财政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