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在孵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报条件

2020/11/11

安庆市在孵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报条件:

(一)申请对象
我市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
(二)补助内容
对企业2019年度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对购置金额(原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按其购置金额*高不超过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如补助资金总额超出预算,根据企业创新能力择*排序支持。
生产性设备、已申报市级以上及其他部门研发设备政策补助的、已转让的研发仪器设备,不得申报。
 
在孵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请材料:
1.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申请表;
2.企业仪器设备购置清单表;
3.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证明材料:
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合同、购置发票复印件及对应的企业记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购置合同所列的研发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与发票、记账凭证以及附件清单上所列的*须一致,且真实有效。购置进口研发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说明、报关资料及按购买日汇率换算额。
 
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初审推荐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推荐申报。
(三)统一受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将推荐上报的推荐函、汇总表、申报书面材料各一式2份。
(四)现场查看
对拟补助的研发仪器设备,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查看。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