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
商标驳回是申请人都不愿看到的结局,然而,遭遇驳回也不要着急,因为还有这一招……
随着商标申请量日渐剧增,商标审查速度也在逐渐加快,众所周知,商标注册不是一蹴而就的,申报流程需要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漫长的等待过程中,商标注册可能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驳回便是很多申请人不愿意看到的情形。
很多企业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时候,就觉得没救啦!就想直接放弃,但事实并非如此,商标被驳回并不代表商标被判了死刑,当我们的商标被驳回的时候,要拿出合理的、有效的证据,向商评委做阐述,是可以让商标起死回生的!
案例1:第33类白酒-18847454“永清泉”商标
驳回原因:标志中“永清”为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永清泉”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永清”文字构成有所区别,整体含义区别明显,申请商标的注册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复审结果:成功
点评:此商标复审成功,需要从论述商标“永清泉”用于指定商品白酒类与其指示的地点“永清”没有特定联系的事实理由出发。商标标志中含有县级以上地名的,复审成功重点为是否有新的明显的含义区别,是否会使公众产生商品产品的误认。
案例2:第19类建材-19349686号“俊虹”商标
驳回原因:商标近似:第4567188号“骏虹”商标、第4631535号“骏虹JHGALLOP及图”商标。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4567188号“骏虹”商标、第4631535号“骏虹JHGALLOP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已被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
商评委认为,引证商标一、二已被撤销,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复审结果:成功
点评:驳回复审通知书中提到的引证商标权利为失效状态是一个经常遇到的事情。原因是商标审核员审核时,引证商标可能在驳回状态(虽已驳回,引证商标申请人可能做复审)、无效宣告案中、已过有效期未续展但还在宽展期内等等情况。但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时引证商标已无效。此种情况,申请人只能选择驳回复审,通过复审取得权利。
影响商标驳回复审的因素
影响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的主要因素,就是要看复审申请中所阐释的复审理由的“分量”与“成色”。主要提出以下几类理由:
(1)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3)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
温馨提醒
为了提高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向商评委提起驳回复审申请。
专业的代理机构在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后,首先要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了*并且专业的分析,会根据驳回理由出具专业的、针对性极强的复审方案,并让申请人配合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
注:商标如果被驳回,*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15日内,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驳回复审是商标驳回后唯一的救济途径,应根据自己的商标情况进行分析,申请人应和代理机构多沟通,重视知识产权顾问的复审建议,力求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商标注册咨询电话:0551-65318129、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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