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友谊奖项目申报条件

2020/7/14


一、申报条件

(一)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的外国专家。

(二)对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精尖缺”人才倾斜。

(三)在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在“一带一路”建设、带动扶贫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传播安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在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五)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六)原则上申报的专家来我省工作3次以上,或累计工作时间1年以上。

(七)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已获中国*友谊奖、“黄山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黄山友谊奖申请表》;

(二)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

(三)申报补充材料: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我省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作为申请表的补充材料一同上报。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

三、申报程序

中央驻皖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科技厅;省属在肥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经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其他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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