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申报条件材料和补助资金汇编

2020/11/20

2020年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开始了,此次兑现申报涉及6个类别: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企业引进人才年薪奖励、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外国高端人才(A类)补贴。每类的兑现申报条件材料和补助资金都不一样,申报时间截止于11月25日前。卧涛小编把这6类的申报条件材料和补助资金进行了汇编。

 

 

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QQ:2885166281

 

 

 

一、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惠政策的企业,按其经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较前两年平均研发投入的增加额,给予*高不超过10%的资金补助,单个企业*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

 

(一)申报条件

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惠政策的企业(需连续3年享受),按其经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较前两年平均研发投入的增加额给予补助。

(二)申报材料

1、规上企业需提供研发费用辅助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2、研发投入补助申报表及研发投入补助申报汇总表

 

 

 

二、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对列入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根据研发投入情况给予*高不超过10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列入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二)申报材料

1、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研发补助申报表;

2、2020年度研发经费审计报告;

3.项目进展情况(送客户检验、订单或者回笼资金等材料);

4、项目成果情况(申报、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装置);

5、团队成员组成(申报和当前团队成员及所属技术研发、企业管理、投资、营销专业情况);

6、上年度及本年度近期财务报表;

7、上年度及本年度近期纳税证明;

8、上年度及本年度近期*情况;

9、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省扶持资金到位证明及协议。

 

三、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

 

(一)评价范围

登记备案的院士工作站,经绩效评价后以后补助方式择*予以资助。绩效评价遵循“注重实绩、客观公正、以评促建、激励引导”的原则。

 

(二)内容与指标

1、评价内容

(1)科技项目研发:主要指争取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研发投入情况。

(2)成果转化:主要指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技术)、新设备(材料)的数量、成果转化新增经济效益情况及获得科技奖励情况。

(3)人才引进培养:主要考察院士及其团队在站工作情况;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情况。

(4)创造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指获得发明专利、发表论文著作、制定标准、获得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创造应用情况。

 

2、评价指标

Ⅰ级指标

‖级指标

权重

科技项目研发

(25)

1、争取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和经费;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学研合作项目

15

2、研发投入

10

成果转化

(30)

3、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技术)和新设备(材料)

10

4、新增经济效益

15

5、科技奖励

5

人才引进培养

(25)

6、院士及团队在站工作情况

10

7、培养本土人才情况

10

8、引进、合作人才情况

5

创造自主

知识产权

(20)

9、发明专利申报和授权量

10

10、发表论文、著作

5

11、标准、软件著作权等

5

综合评价得分

(总分100)

 

(三)方式和程序

1、评价方式

采用自评申报、实地调研和专家评审等形式。

2、评价程序

(1)根据评价通知的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所属院士工作站开展总结自评,提交评价申报材料。

(2)归口管理部门对院士工作站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数据,*材料*性和完整性;签署书面意见后汇总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组织开展专家评价。绩效评价按各指标权重采取百分制进行评价打分,择*支持。

 

(4)评价结果经审定后,在黄山市科技局网站公示5天。


四、企业引进人才年薪奖励

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30-150万元,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每年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

 

(一)申报条件

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19年1月1日以后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30万元以上,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

 

引进科技人才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科技服务、科技管理、科学普及等科技活动的人员。引进科技人才一般应从省外或境外引进,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科研、工程系列高级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主持过省部级重大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4、其他急需紧缺科技人才(须由属地科技局认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二)奖励期限

符合2019年度奖励条件的,根据实际到岗时间计算奖励金额,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奖励金额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申报审核程序

归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奖励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审查,提出推荐名单,并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报表》;

2、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

3、引进科技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主持过的重大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4、企业与科技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包含工作时限、薪酬情况)、年薪支付证明(须包含个人所得税逐月缴纳证明、逐月银行工资流水等)。

以上复印件均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

对租用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杭州市大型科学试验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不高于20%的比例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补助*高不超过200万元

 

(一)申报条件

对租用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杭州市大型科学试验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给予补助。

 

(二)申报材料

1、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表。

2、仪器设备出租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3、2019年度内开具的仪器设备出租服务收费凭证复印件。

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的证明材料。

 

六、外国高端人才(A类)补贴

对列入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省级引进境外人才项目的单位,按国家、省级实际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补助。对首次列入省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聘用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企业,按照实际支付专家年薪的10%给予补贴

 

(一)申报条件

聘用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外国高端人才(A类)补贴申报表;

2、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

4、工薪支付证明(银行流水);

5、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如果您不清楚自己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知道怎么编写申报材料或者对政策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卧涛科技0551-65300128,1585519955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