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1
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是什么?
农机安全生产*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宿州市政策咨询专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宿州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条件: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创建考核验收工作,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扎实推进,及时做好各项考核验收工作。
2、扎实开展审核推荐。各县(区)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要联合成立考核组,对2020年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的乡(镇)及时做好审核、推荐等工作,每个县(区)推荐不超过2个。
3、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县(区)要对达到创建标准的乡(镇),在11月10日前将《宿州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表》(见附件1)、《宿州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评计分表》(见附件2),报送宿州市“平安农机”创建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州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程序:
(一)市县申报。每年8月底前,市、县人民*按照申报条件(见附件1、附件2)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和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市级、省级农机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依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二)省级推荐。每年9月底前,省级农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查,并联合行文将推荐的示范单位、岗位标兵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报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文件材料请邮寄至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各省(区、市)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推荐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本省(区、市)农业县数量的1/25左右。示范岗位标兵推荐数量基层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
(三)公示公布。每年11月底前,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各省(区、市)推荐的示范单位、岗位标兵材料组织审查,*要时进行现场核验,对拟入选的单位和标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并公布*终获得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的名单。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授予标牌,对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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