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30
申报条件:
申报市*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绩效管理模式满2年以上,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第六届六安市人民*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内容,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以上材料4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801993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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