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补助明细

2021/5/20


申报范围、类别及数量。重点支持两类项目∶
1.(A类)市工业"积树造林"落地建设项目库的*选项目。继续在市开发区、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试点。支持项目个数在10个左右。
2.(B类)支持经认定的市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和"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申报范围和认定标准另行公布。

申报条件:
A 类项目应为投资额较大、技术水平较高、建设进度较快、且符合我市五大主导产业或所在区首位产业支持方向、具有引领带动和转型示范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
B 类项目(企业)应符合工业互联网或"5G+"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带动效应明显、在行业内处于*水平。

申报材料:
A 类项目提供∶ 
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③项目设备投资(含软硬件)明细;
④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chengnuo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B 类项目申报材料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供。

申报补助:
A 类依据项目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设备投资,按照设备购置额15%给予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B 类中"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依据其在规定时间完成的软硬件投资总额,择*按50%给予奖补,不超过100万元;"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比照5G+工业互联网相关标准择*奖补,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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