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开始!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条件及材料详情介绍!

2020/9/28

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本市,成立时间两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滚动孵化小型微型企业成长的功能。并且运营主体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合理透明的收费标准,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监督*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2、运营主体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可兼职),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
3、有良好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基地入驻小型微型企业不少于50家,基地企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上。
4、服务业绩突出,服务台账齐备。服务台账内容包括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的种类、内容、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服务照片),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服务企业的满意度不低于90%。
政策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步)
5、示范基地的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服务中不少于四项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一)信息服务。具有开放的、便于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查询的信息服务系统和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功能,年服务企业(团队)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3次以上。
(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创业辅导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三)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项目研发、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或技术对接3次以上。
(四)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200人次以上。
(五)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
(六)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组织融资对接会2次以上,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七)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八)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服务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的服务,*服务内容均需在基地服务台账中体现。
8、鼓励具备下列特征的基地发展,可适当予以放宽条件*先认定:
(一)位于先进制造业镇街的基地;
(二)原工业或商业聚集区转型升级,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等腾挪空间建设的基地;
(三)主导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基地;
(四)与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合作的基地。
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材料:
1、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
2、运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与运营主体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基地服务流程(指南)、运营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以及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协议、服务类别、活动通知、签到、照片、总结、媒体报道等)。
6、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社*明材料。
7、基地典型服务案例(1000字左右,附照片)。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9、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