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28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有哪些?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对于申报的企业会有什么要求?关于这些问题以下将为你详细解答。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由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简而言之,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创新为使命和生存手段的企业。关于该政策详情咨询如下:
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 15855199550
一、评价过程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
2. 南京市科技局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原则上每月完成不少于一批次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每月*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后一批审查提交时间在2020年10月23日前完成。
3. 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由南京市科技局按程序及时提请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撤销登记编号,统一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4. 南京市科技局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本辖区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 在开展评价组织、形式审查、信息抽查工作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chengnuo”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评价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评价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承担评价工作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保障评价工作人员和经费,不向企业收取相关费用,不向中介机构委托相关工作。
2. 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贯彻落实科技部印发的《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号),结合省科技厅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51号)有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做好业务咨询,加强政策解读和评价工作动员,引导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评尽评”。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管理服务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积极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关于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要求及认定时间、流程以上已经盘点,我们卧涛科技10年专注于科技项目申报,拥有丰富的申报经验,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报的请联系我们为您解答及提供指导方案。
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 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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