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哪些企业可以申报?附申报材料

2020/9/29

南京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申报对象: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或参与2018年后立项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对象涵盖以下企业:
1.立项以来国拨资金已到账且未曾获得地方支持的企业;
2.以往年度已获地方支持,当年度国拨资金已到账的企业。
南京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咨询:158551570003(微信同步)
南京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申报材料: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支持资金申请表(单位盖章);(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承担或参与2017年度以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批文及合同复印件(国拨资金分年度支持材料附后);
4.国拨资金到账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合同期内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附项目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国拨资金到账情况、自筹资金使用情况等),第三方审计机构需为具有财政性科技资金审计经验的事务所;
6.经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确认盖章的《南京市企业承担(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