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30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chengnuo书(网站下载盖章扫描上传)、申报书(附件文档电子版直接上传,不需扫描盖章)、证明材料扫描件(请*证明材料扫描清晰),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无需等待苏州市科技局审核即可打印纸质材料(装订顺序依次是chengnuo书、信息表、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经主管部门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申报热线:15855157003(微信同步)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申报材料:
1.2021年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申报书。
2.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需提供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银行出具的2017年经费到帐证明。其中,批准文件须由项目立项部门发布,且含有项目立项部门的盖章页。
3.非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需提供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项目任务书以及银行出具的2017年经费到帐证明。其中,批准文件由项目立项部门发布,且批准文件中明确记载了该单位参与了项目的实施,提供的材料中须含有项目立项部门的盖章页;任务书需由项目立项部门盖章*,且提供的任务书材料中须含有申报单位的信息、任务分配表、经费分配表等核心信息。该单位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单方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不予*。
4.863、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中,若具体承担的是项目中的课题,则填写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并在申报书“相关说明”中写明课题所在项目名称和编号。
5. 资助金额可参照相应政策文件规定自行测算填报,实际资助额根据当年政策性资助经费预算总额给予调整下达。
6. 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要齐全*,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若佐证材料提供不全,申报材料将予以退回,不予资助。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列入科技失信档案,禁止三年内申报各类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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