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4
关于2020年江苏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程序及申报条件、材料政策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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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内容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会同教育局按照《通知》和本通知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辖区内国家大学科技园参加评价工作。
二、各大学科技园根据要求认真准备总结材料,应*总结材料真实、*、完整,并提交信用chengnuo书。总结材料由大学科技园编写,报请依托高校审核、盖章后(大学科技园若有多所依托高校,*依托高校均需审核盖章),由所在设区市科技局会同教育局汇总上报。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对辖区内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结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总结材料后,会同教育局行文上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将推荐函、参评单位信用chengnuo书及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结材料(总结报告一式5份,附件1份,另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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