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奖励
2021/3/17
一、申报重点
(一)首版次软件。深化软件定义创新,突出软件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类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支撑软件,CAD、CAM、CAE、PLM、EDA等工业软件;
2. 具有原创技术*势软件,如我省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智能写作等软件产品;
3. 基于国产CPU、操作系统开发的信息技术创新软件系统;
4. 其他具有重大创新突破的行业应用软件,如新兴平台,嵌入式、信息安全软件等。
(二)首批次新材料。突出基础关键新材料的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参照《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清单(2020年)》(附件2)中重点领域。
申报评定“三首”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二)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三)申报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四)申报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报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奖励: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对经评定的“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政分别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高500万元。其中,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高300万元。
2.落实税收*惠政策。对从事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惠。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规定落实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等政策。
3.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制“三首”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软件著作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政策性担保业务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202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年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对单一融资担保机构单户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补贴*高10万元。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做好对“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的融资服务,推动工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运用“三首”产品开展技术改造升级。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三首”产品研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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