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
2020年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细则内容,小编为大家整理在了一起,如果你想要成功申报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项目的话,可以直接与卧涛科技小编联系咨询。该项目是为了发挥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所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好申报材料吧。
一、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在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控股公司与 其下属子公司同时申报的,由专家评估后择*选择其中之一)。
二、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程序
1、各地申报。有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电子商务示范 企业申报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情况介绍(附工商营业执照、经 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材料需盖公章,报所在 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局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申报单位 提交的资料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
(含电子版)报省商务厅。
2、专家评估。省商务厅组织业内专家依据示范创建规范 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估,*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 出评估意见,拟定示范企业名单。
3、结果公示。将拟定的示范企业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公 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省商务厅提出 异议,由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4、发文公布。对拟定的示范企业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 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商务厅确定为示范企业,并公布示范企业名 单。
三、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材料
1、各市商务局推荐文件;
2、示范企业(园区)申报表(一式五份);
3、示范企业(园区)情况介绍(一式五份)。
四、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类型
1、网上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商品零售 业务的企业。
2、网上批发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商品批发 业务的企业。
3、网络化服务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教育、 医疗、文化、旅游、本地生活等服务产品的企业。
4、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以及为电子 商务经营者提供运维、数据、信用、咨询、培训、物流、金融支 付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含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
5、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同时开展上述两种以上(含两 种)经营活动的企业。
6、其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其 他类型经营活动的企业。
五、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方向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以下方面创新发展:
1、电子商务提质升级。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促 进电子商务内外贸市场一体化,提升电子商务领域科技支撑能 力。
2、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发挥电子商务带动作用, 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拉动制造业提质增效,加快商贸流通业创新 发展。
3、电子商务要素市场建设。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信 息服务、技术服务、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以及电子商务产业载体 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条件。
4、电子商务民生服务创新。利用电子商务开展*扶贫、 培育便民服务、*化医疗及教育服务等。
5、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化。推动建立行业标准,规范电 子商务市场秩序,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六、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标准
(一)通用标准
1、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对于传销、欺诈、销售违禁品、制假售 假、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健全的管理防控措施。
2、企业自建网站或网店须开设两年以上并运行稳定,如是自 建网站须已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 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证号。
3、企业建有专门的电子商务组织管理机构,拥有专业的电子 商务人才队伍和培养计划,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健全的管理、 技术和财务制度,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企业电子商务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电商业务收入或 利税稳定增长,或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在同行业中居*地位。
5、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经营的商品品种、服务内容、 市场占有率、用户规模具有成长性。
6、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社会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 降低成本、提*率、改善效益等促进作用,有助于提升相关产 业的国际竞争力,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就 业和创业,满足社会公众便利、安全的消费需求。
7、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用户满 意度高,在营销、支付、物流等环节具有良好的可选择性和便利 性,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示范意 义和推广价值。
(二)分类标准
1、创建示范的网上零售企业的年度网上零售额原则上5000 万元以上,企业员工总数在25人以上。
2、创建示范的网上批发企业的年度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原则 上2. 5亿元以上,企业员工总数在25人以上。
3、创建示范的网络化服务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500万 元以上,企业员工总数在50人以上。
4、创建示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500 万元以上,或所运营平台上的交易额5亿元以上,员工总数在25 人以上。
5、创建示范的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所运营平台上的电子商 务交易额原则上50亿元以上,或服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 员工总数在500人以上。
6、创建示范的其他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增速 超过*,所经营网站流量年增速超过*,企业员工总数在 25人以上。
七、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申报动态管理
1、企业须在每年一季度或规定的其他时间内,通过“商 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按照商务部典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经 营情况统计的相关要求,填报年报表。
2、已确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取消其示范资格:
在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的;
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具有不再符合示范标准的其他情况的。
企业被取消示范资格起4年内,不得再申报电子商务示范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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