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额分配:2020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势企业考核申报条件、名额、时间说明

2020/10/26

2020年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势企业考核申报时间即将截止!请*需要申报的企业注意时间,关于此次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势企业考核申报条件有哪些?详情可以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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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势企业考核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推荐3-5家、开发区推荐10家知识产权密集且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审核后于10月30日前,将企业名称、知识产权拥有情况和资金需求量等以表格形式报送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应用服务处。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势企业考核申报条件

 

一、示范企业和*势企业组织申报

(一) 申报条件

示范企业:

1.国家知识产权*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

对于2016年年度考核为*的*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势企业:

1.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

(二)推荐名额

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一般为本辖区*势企业数量的10%。对于上一年度考核为*的省区市局,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势企业数量的10%增加至15%。排名第一至第五的省级局和排名第一的计划单列市局,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从本辖区*势企业的10%增加至20%。

*势企业无推荐名额限制。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势企业考核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区市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等要求,进行组织申报工作。

(一)考核内容

1. 各省(区、市)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培育数量(20 分)、经费投入(20分)、政策出台(20分)、培育工作措施 及典型案例推荐情况(20分)、省级企业培育工作及省辖市企 业培育工作情况(20分)等,满分100分。

2. *势示范企业。为了突出高质量发展,*势示范企业专 利申请数量不再作为考核指标。考核内容为:对于培育超过三年 (含三年)的*势示范企业,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 分)、典型案例情况(40分),满分150分;对于其他*势示 范企业,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势示范企业 建设工作方案出台(20分)及落实情况(20分),满分150分。 其中,100分以上为*,70—10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二) 工作程序

1. 各省(区、市)局对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并向国家局备案。 各省(区、市)局组织本辖区内*势示范企业填报考核信息材 料;组织专家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内容及考 核结果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备案。考核结果按示范企 业和*势企业两个序列分为*、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同一 等次内须排序。

2. 各省(区、市)局向国家局报送考核材料。各省(区、 市)局填报考核信息表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3. 各省(区、市)局组织推荐先进个人。各省(区、市) 局从年度考核结果为*的*势示范企业中,按照名额推荐先进 个人。从本局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中,按照名额推荐先 进个人。

4. 公布考核评*结果。国家局对各省(区、市)局的培育 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年度考核评审。年度考核结果将以一定方式在 系统内公布,同时确定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扬。

 

合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势企业考核名额分配

 

(三) 2019 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

1. 先进集体。省级局16个,计划单列市局2个。

2. 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包括省(区、市)局人员、企业人员 2个序列(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考核及推荐材料

1. 省(区、市)局考核材料。《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 范企业和*势企业培育工作考核表》。

2. *势示范企业考核材料。《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 企业和*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势示范 企业建设工作进展及典型案例材料。

3. 先进个人推荐材料。《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 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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