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
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部分项目认定申报是为了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关于详细的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部分项目认定奖补、条件内容,小编根据相关政策整理,本文将重点讲解。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拨打以下咨询电话为您免费在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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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部分项目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本政策条款不支持有失信行为(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申请的项目须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部分项目认定奖补条件
(一)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对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商贸企业入驻合肥设立法人企业或结算中心、营销中心总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第五条)。
支持限上商贸企业流通设施提升改造,对当年投资额达200万元以上的提升改造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对开展新零售,且年商品零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零售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政策第六条)。
(三)对制造企业在肥新注册设立的销售公司,当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每实现1亿元零售额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上限100万元(政策第八条)。
(四)鼓励家电零售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等让利促销活动,对当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家电零售企业,零售额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上限100万元。(政策第九条)。
鼓励商贸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限上流通企业新设立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门店,对单个门店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在营造氛围、宣传推广和*惠让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及以上且全年举办5场促销活动(单场时间不少于3天)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第十一条)。
(十)对在肥新注册设立的汽车经销企业和汽车销售网络平台企业,当年零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部分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各条款项目申报和审核按“网上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审批”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时间以市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通知(或书面通知)为准。
2.申报方法
网上申报: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市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原则上只上门报送材料一次。
3.兑现流程
市商务局受理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审核,并由申报主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后,提交本部门初审。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商务局网站和《合肥日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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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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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 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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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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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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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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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登记时间 | 
 | 税务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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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项目 | 
 | 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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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扶持政策类型 | £支持限上商贸企业流通设施提升改造 £支持发展社区商业 £支持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 £鼓励商贸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 £支持发展新零售 £鼓励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注册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配送中心 £支持制造企业新注册设立销售公司 £鼓励家电零售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等让利促销活动 £支持新注册设立的汽车经销企业和汽车销售网络平台企业 £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 | ||||||
| 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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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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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 序号 | 填报信息项名称 | 填报说明 | 是否*填 | 填报内容 | 
| 1 | 项目支持年度 | 指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年度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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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企业(单位)名称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中华人名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机构名称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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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单位类别 |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团体(单选) 其他组织机构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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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15位)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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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组织机构代码 | 《中华人名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不含横线,9位)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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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税务登记证号 | 《税务登记证》的税字号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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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企业填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填报自然人姓名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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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号码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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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 指联系人手机号码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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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专项资金名称 | 指涉企专项资金的名称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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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申报项目名称 | 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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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项目建设地点 | 指项目建设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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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项目所属产业 | 参照后附的“产业大类分类表”选填本项目所属产业分类名称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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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项目报审级次 | 指项目报送审核级次。可填报:省级、XX市本级、XX县(市)区(或开发区)。 | 主管部门填写 | 
 | 
| 15 | 项目合作单位 | 项目合作的单位名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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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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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项目申请金额 (万元) | 主管部门项目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持的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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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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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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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贷款卡号 | 银行颁发的贷款卡编号 |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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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 建设项目贷款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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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项目贷款银行 | 建设项目贷款银行名称 |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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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项目简述 |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多300字) | 企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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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备注 | 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多100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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