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关于开展第26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8/8

 各县、市、区经信委,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运行局:

接省经信委通知,“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新版)平移工作基本完成,8月7日(周一)正式向企业和主管部门开放系统。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关于组织申报第26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开展2017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17〕464号)。

2、《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第26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开展2017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滁经信技装﹝2017﹞101号)。

二、申报重点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2015和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2、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3、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设备发票或采购合同)。

4、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中择*筛选。

三、申报方式

1、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采取报送书面纸质材料和提交网上电子文档(包括证明材料)同步。

2、各地经信委(运行局)要指导企业认真对照皖经信科技函〔2017〕464号、附件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经审查合格后,企业再进行网上录入申报。

3、企业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由各地经信委(运行局)汇总统一报送市经信委。企业或非企业第三方单独报送材料我委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二)各地经信委(运行局)。1、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联合行文。2、滁州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评价汇总表电子版(滁经信技装﹝2017﹞101号)。

五、报送时间

请各地经信委(运行局)于8月2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技装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吴淑敏、朱丽雯;联系电话:3071133

电子邮箱:czjz11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