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滁州市科技特派员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5/10

  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扶贫的实施意见》(科农〔2016〕8号)和《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关于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滁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8年滁州市科技特派员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8年4月4日

  2018年滁州市科技特派员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扶贫的实施意见》(科农〔2016〕8号)和《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关于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滁发〔2016〕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扶贫中的帮扶指导作用,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科技推广、应用能力,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脱贫,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全市涉农科技力量,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开展“一村一员”的1对1帮扶专项行动,为我市贫困村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组建科技扶贫特派员队伍,2018年,选派41名市级科技扶贫特派员对21个预出列贫困村开展科技扶贫服务培训;选派县级科技扶贫特派员55名对已出列贫困村开展有针对性科技扶贫服务,提高贫困群众种养殖技能和水平,为脱贫攻坚提供科技保障。2018年,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培育1至2个科技扶贫示范村和建成1至2个农业科技扶贫示范基地。

  二、工作任务

  科技特派员要根据贫困村的实际生产和科技需求,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贫困村开展实地指导和服务,主要围绕“五个一”开展工作:一是引进推广一批新技术或新品种,提高生产的科技含量;二是解决一个产业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三是通过开展技术培训,使每个贫困农户能掌握一门以上科学种养的实用技术;四是通过引导帮助当地发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密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一批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五是实施一项农业科技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贫困村脱贫致富。

  三、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一)人员选派

  选派人员以全市高校、科研机构、行政机关、各类涉农企事业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另包括农村能人、致富能手以及农村经纪人等。

  具备有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现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或驻村的乡村建设工作队员、扶贫工作队员,可以同时兼任所在村的科技特派员,实行“一人双岗”,即在承担“第一书记”或乡村建设和一般扶贫工作职能的同时,也承担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能。

  (二)选派原则和条件

  按照*先考虑产业技术需求,就近服务、提*能的原则,注重选派具备较高政治思想素质、有一定技术专长或技术经验、掌握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生态环保、信息化等专业知识,热心为基层和群众服务,身体健康的科技人员或技术人才。

  (三)选派程序

  以县(市、区)科技部门为主,按照“提出需求——筛选确定——签订协议——开展服务”的程序开展。具体为:

  1、贫困村所在的乡(镇)*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选派要求,填写《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需求统计表》(附件1)。

  2、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发动有关人员报名,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对照任职能力和条件,进行初步确认,筛选确定后,组织填写《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推荐表》(附件2)并填报《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3)。

  3、县(市、区)科技部门对本区域的贫困村和选派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根据选派原则和条件,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力求人岗相适、人村相适。

  4、省科技厅统一安排和从滁州市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由市科技局和有关派出单位进行协调安排,县(市、区)科技部门配合选定贫困村。

  5、市科技部门对选派人员进行统一备案并发布。县(市、区)科技局按照市科技局统一下达的选派名单,及时组织科技特派员本人和派出单位与对口服务的村委签订《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三方协议书》(附件4),协议书一年一签。

  (四)服务时限

  科技特派员驻村帮扶服务原则上1-2年,直至贫困村实现脱贫。科技特派员派驻人员应相对固定,以利于帮扶措施的延续性,并提高工作的责任与效率。

  四、科技特派员的管理

  (一)下派地点和单位应当为科技扶贫特派员充分发挥作用提供*要的条件。建立下派点和单位动态管理制度,下派点和单位不能提供*要的工作条件,使科技扶贫特派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应当及时做出调整。

  (二)县(市、区)科技部门应当做好派出人员的跟踪管理。对派出满半年的科技特派员应当及时回访,回访结果应当作为是否续派的依据。

  (三)服务期满,经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批准可申请延期或申请离岗。

  (四)加强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细化分解科技特派员扶贫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台账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

  (五)加强科技扶贫调研与信息报送工作,强化科技扶贫宣传,及时宣传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和扶贫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五、保障激励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科技特派员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社科,负责日常工作。市县两级科技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各项任务实施,*各项科技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实施科技扶贫项目。以项目为抓手,2018年实施科技扶贫项目8项,以点带面强力示范。对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成效显著,“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带动力强的村,进行项目扶持。

  (三)强化政策激励。积极引导和扶持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入股、收益分红等形式开展创业性指导服务。*先安排科技特派员选派贫困村的科技扶贫项目,重点支持在贫困村开展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开展科技扶贫特派员评先评*活动,对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特派员予以表彰。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科技扶贫特派员工作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工作经费。

  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