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外经促进政策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1/3/9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8〕342 号)、《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 2020 年省级外经促进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外经函〔2020〕88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申报 2020 年省级对外投资合作政策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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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资金企业及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近 3 年来无违规行为(如不执行对外投资合作管理规定,不遵守行业规范,违法违规外派劳务人员、侵害劳务人 员合法权益,项目实施过程中破坏当地环境、忽视工程质量偷工 减料、造成恶劣影响,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缺失等)。

(三)对外投资项目需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登记,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依法生效。按 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四)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须在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系统进行

企业信息登记。按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取消后签约的项目需进行网上备案(与国内企业(机构) 签约的项目除外)。没有因发生重大涉外突发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对外劳务合作企业须具有商务部门核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按照《对 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没有发生重大 境外劳务纠纷事件。

(六)申请对外承包工程保函、海外投资及工程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展会费用、境外视频系统费用、活动费用补助的项目,其项目合同(协议)执行及费用发生在 2020 年 1 月 1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七)境外视频系统费用具体包括:接入分平台境外项目现场网络硬盘录像机和高速网络摄像机费用;接入分平台境内平台中心管理服务器及视频流媒体服务器、视频监控联网软件和视频运维服务软费用;已有监控系统为接入平台适配的设备接入网关及平台接入网关费用;接入分平台的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及调试服务费用;接入分平台所购买的视频会议账号费用。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 2020 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说明(附件 1、2)的有关要求提供。

(二)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注册地市级商务、财政部门。各市商务和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 3 月 31 日前以联合行文形式连同申报项目初审意见表,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具体报送要求见附件 1、2)。

三、资金审核

省商务厅牵头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对各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项目按规定计算出应补助金额后,再根据申报企业上年度纳税情况确定实际补助金额。企业享受本专项资金*高不超过 500 万元。请各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支持范围和时间抓紧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