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2021/7/14

为加快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全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决定开展 2021 年度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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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附件1)要求,并认真填写《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电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

二、申报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县(市、区)、市经开区、苏滁高新区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

2、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数纳入我市县域经济考核,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调研,严格把关,*把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有项目建设,有意愿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推荐上来。

3、经认定公布的"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滁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纳入市中小企业运行信息直报系统,企业应指派专人按月填报运行监测数据。对市专精特新企业*先推荐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先列入全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请各地于8 月12 日前将推荐正式文件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同时将企业认定申请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 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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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企业数(个)

琅琊区4

南谯区 4

来安县  4

全椒县4

定远县 4

风阳县 4

天长市  6

明光市 4

市经开区6

苏滁高新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