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椒县2021年度市级乡村振兴水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1/8/24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关于*推进 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滁发〔2021〕1号) 和《滁州市乡村振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财农〔2021〕 133号)《滁州市农业农村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财政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滁农计财[2021]18号)文件精神要求,2021年统筹安排我县水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万元,创建2个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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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原则

1、公平原则。加强相关部门涉农项目信息交流,杜绝连续申报、多头申报等行为。

2、公正原则。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评审,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择*立项。

3、公开原则。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生产基地在本县范围内的规模大户、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且生产经营规范,近两年三项记录(即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齐全。

2、承担2020年度安徽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骨干基地经营主体*先。

3、以往年度已经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但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资金。往年度未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经营主体*先。

4、生产基地位于国家规定的行蓄洪区内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

三、申报资金

1、资金来源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财政资金项目统筹安排我县水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万元。

2、支持方向:主要支持开展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示范。统筹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示范、循环水养殖、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等。

3、支持环节: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产示范基地进排水改造,防逃设施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一台智能化渔业无人机设备等。

4、奖补标准:按照每个申报主体申请奖补资金总额均不得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60%。每个示范基地申报奖补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5、奖补方式:先建后补。

四、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经营主体自愿申报,本次不接受联合申报。

2、村、镇推荐。村、镇对主体申报项目初步审核并在主体申报表中出具推荐意见。

3、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

4、竞争立项。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择*选择立项,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批复。

5、项目实施。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及要求建设。同时做好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建设内容投入的全额发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影像资料等)。

6、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同时提交项目自验、实施情况资料(汇编成册)。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经营主体自愿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2、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申报的经营主体于2021年8月27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jxscj@163.com)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中心6#楼108室)。

逾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3、材料要求。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

(3)土地使用chengnuo书(附件3)

(4)项目建设地点、范围示意图

(5)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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