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1/11/25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434号)(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688141.html)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承担主体、项目真实性、材料要件等严格审查。

2.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chengnuo。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管理部门在向市科技局推荐时将信用查询表(见附件1)一并填写上报。

3.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需于2021年12月23日将推荐函及汇总表报至市科技局规划科,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22前网上填报完毕。

4.具体要求详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434号)。

 

政策指导免费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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