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6
各县(市、区)农委、财政局:
为规范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将2016年市级农业财政农业物联网建设、畜牧绿色增效工程、粮食绿色增产增效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落实,并在项目申报中,向贫困村倾斜。
各地要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文本,进行初审,并于12月6日将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农委、财政局,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市级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择*确定扶持项目。
附:2016年市级农业财政农业物联网建设、畜牧绿色增效工程、粮食绿色增产增效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滁州市农业委员会 滁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26日
2016年市级农业财政农业物联网建设、畜牧绿色增效工程、粮食绿色增产增效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名称 |
资金规模 (万元) |
项目内容和申报要求 |
项目牵头单位 |
农业物联网建设 |
100 |
一、项目内容:建设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完善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支特农产品电商平台示范贫困村(户)。 二、申报条件:根据《滁州市2016年农业物联网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相关任务建设的各县市区农委。 三、申报数量和资金标准:1、建设应用示范点(60万元),用于各地新建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每县(市、区)可申报1-3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5-6万元。2、完善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2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2016年新建县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3、农产品电商平台示范贫困村(户)奖补(20万元),每个县市区可申报1个,择*安排4—6个,每个奖补4-5万元。 四、申报要求:编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一式三份),并附项目实施相关材料。 |
市农委市场 信息科 |
畜牧绿色增效工程 |
100 |
1、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股份合作畜禽养殖项目 一、项目内容:扶持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股份合作畜禽养殖场建设。 二、申报条件:1、股份合作贫困村养殖场场址*须坐落在贫困村内,且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2、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3、养殖规模符合滁州市市级家庭农场的标准。4、具有贫困村与畜禽养殖场股份合作相关材料。 三、申报数量和资金标准:每个县、市、区可申报1-4个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股份合作畜禽养殖项目。择*确定4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 四、申报要求:贫困村编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一式四份)。 2、草场生态保护项目 一、项目内容:扶持草场生态建设。 二、申报条件:1、连片草场3000亩以上。2、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申报数量和资金标准:安排1个项目。项目经市两级农业、财政专家评审验收后补助60万元。 四、申报要求:编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一式三份),并附项目实施相关材料。 |
市畜牧兽医局 |
粮食绿色增产增效工程 |
180
|
1、示范推广绿色工程 一、项目内容:粮食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绿色增产技术研究。 二、申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村及农业技术推广部门。 三、项目和资金安排:安排项目12个,资金8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每个项目补助6-10万元。 四、申报要求:重点支持全市范围内2016年已经组织实施的籼改粳示范基地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项目,包括稻田马铃薯、贫困村特色产业等绿色增效项目建设。按标准财政文本申报,市级组织专家评审,择*确定。贫困村项目*先支持,市直单位直接申报。 2、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一、项目内容:打造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农业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关键技术协同攻关,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重点投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先安排市直创新试验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申报条件:1、实施范围:市直、各县区现从事农业技术创新的农业科研院所,具有长期从事农业专业或领域研究的工作基础和明显的技术*势位,拥有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单位至少有5名以上高级农艺师职称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开展此项工作所*需的农业科技创新试验示范基地。 2、申报主体:各地符合条件的农业科研院所。 三、资金安排和申报数量: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1个项目建设。 四、申报要求:需编制农业财政资金申报标准文本,并以县为单位申报,市直单位直接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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