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12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2〕75号(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861851.html)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科技局,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信用核查、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 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views/login,系统将于3月15日开放填报),申请新认定(备案)的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各主管部门于4月20日(星期三)前,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jjcgzhk@126.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3)等。
3.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纸质材料,如需完善申报材料,请在主管部门推荐前修改完善,推荐截止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和修改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主管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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