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19
根据《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宿科高〔2017〕80号)、《宿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科宿高〔2017〕79号)精神,经申请单位申报、各县(区)科技局,市管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现场复核等程序,现认定张江萧县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为2017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宿客汇众创空间等8家众创空间予以备案,每家给予市级奖励资金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8年宿州市科技工作目标任务 二季度调度会的通知
向您推荐
长按屏幕
保存至相册分享至朋友圈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12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