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0/3/4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0〕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新企业评价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20年10月20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各地科技部门应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登陆服务平台注册、参评。

二、督促指导已入库企业信息更新。督促指导2019年已入库企业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并重新进行自评,取得2020年度入库登记编号。根据《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 号),此项工作应于3月31日前完成,未按时更新的企业将被撤销登记编号。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评价入库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 加强政策宣传。各地科技部门要多措并举开展政策宣传,*所辖区域内企业能够充分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政策。要认真辅导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企业参与评价工作,发动辖区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参与评价。

3.强化政策落实。各地科技部门要协调配合当地税务部门做好各项税收*惠政策(重点是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工作,对入库企业开展*的政策辅导和服务,*有关*惠政策“应享尽享”。

4.加强服务指导。各地科技部门要安排专人指导企业做好注册、评价信息填报等工作,对企业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要及时了解企业创新发展诉求,指导企业规范科研内部管理,推动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联系人:高明志     2220600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0〕52号) 

阜阳市科技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