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黄山市利用外资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通知

2020/9/27

依据安徽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安徽省利用外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皖商办资函〔2019〕518号)、黄山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黄山市利用外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黄商经〔2019〕20号)、黄山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黄山市利用外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黄商经〔2020〕10号)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经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第三方评审、市商务局党组集中研究决定等环节,现对安徽省商务厅财政厅拨付我市的2019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125万使用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财政局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6190

 

黄山市商务局             黄山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5日

黄山市“安徽省利用外资专项资金”分配公示表
序号 单位 支持外资招商工作经费
(万元)
“稳外资”工作激励经费
(万元)
支持服务平台和机制完善建设经费
(万元)
合计
(万元)
1 黄山市商务局 32.35 0 0 32.35
2 屯溪区商务局 9 10 0 19
3 黄山区商务局 3 3 0 6
4 徽州区商务局 1 5 0 6
5 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9 20 0 29
6 休宁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3 5.24 0 8.24
7 黟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6 0.16 0 6.16
8 祁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4 2 0 6
9 黄山高新区管委会 4 3.25 2 9.25
10 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2 0 1 3
合计 73.35 48.65 3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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