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开展2020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绩效评价的通知

2020/11/21

为切实发挥创新创业平台的创新资源集聚*势,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我市范围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

二、绩效评价条件

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方案、黄山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方案(试行)(见附件)进行绩效评价。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方案、黄山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方案(试行)组织申报材料,并附相关附件,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经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2、委托各孵化器、众创空间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实地核查申报材料真实性。

3、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申报机构所属科技管理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等。


 

黄山市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附件1

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评价内容及标准: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上一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指标见附表。

三、评价程序:

1、评价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出申请,根据考核内容提交相关绩效评价材料。

2、专家评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省内双创专家,对绩效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价内容进行打分,以平均分为,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3、公示结果。考核结果经审定后,在黄山市科技局网站等媒体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结果的,经党组会研究后按评价成绩予以奖励。

四、评价成绩及奖励

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分为五档。考核分数≥90分为第一档,奖励100万元;80≤分数<90分为第二档,奖励90万元;70≤分数<80为第三档,奖励80万元;60≤分数<70为第四档,奖励70万元;分数<60分为第五档,不予奖励。支持方式为事后奖补。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解释。评价指标根据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考核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分细则

分数

得分

佐证材料

孵化服务能力(25分)

场地面积(5分)

可支配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5分)

≥25000㎡

5


孵化场地产权证明、租赁证明

10000㎡≤面积<25000㎡

3

<10000㎡

0

团队建设(10分)

大专以上的专职孵化人员比例(5分)

*

5


专职孵化人员名单(格式参考附件)及其学历证书

80%≤比例<*

3

<80%

0

接受专业培训的专职人员比例(5分)

≥70%

5


培训证书

30%≤比例<70%

3

<30%

0

投融资情况(10分)

自有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基金规模(5分)

≥800万元

5


拥有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基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存款证明、设立基金的文件、投资管理细则的文件等)

500万元≤金额<800万元

3

<500万元

2

0

年度投资在孵企业情况(5分)

每投资一家2分,*高5分

5


股权证明、投资协议文件等

孵化绩效(65分)

孵化企业情况(42分)

年度引进企业数量(6分)

≥15家

6


在孵企业清单(格式参考附件)、营业执照及孵化协议

10家≤数量<15家

4

<10家

2

在孵企业总数(5分)

≥90家

5


70家≤数量<90家

3

<70家

1

在孵企业当年申请或获得知识产权数量(10分)

≥80项

10


在孵企业上年申请或获得知识产权清单及受理、授权通知书(格式参考附件)

60项≤数量<80项

8

20项≤数量<60项

4

<20项

2

在孵企业当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10分)

≥1家

10


获得认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0

在孵企业年度技工贸总收入(5分)

≥10000万元

5


科技部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系统数据、在孵企业财务报表等

8000万元≤金额<10000万元

3

<8000万元

1

在孵企业年度上缴税收(3分)

≥150万元

3


在孵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等(税务盖章)

80万元≤金额<150万元

2

<80万元

1

在孵企业年度*人数(3分)

≥1500人

3


在孵企业*人员花名册(人社盖章)

1000人≤人数<1500人

2

<1000人

1

毕业企业情况(6分)

当年毕业企业数量(6分)

≥2家

6


毕业证书

1家

4

0

开展各类活动情况(17分)

组织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或参加创新创业大赛;
组织开展各类管理、技术、政策培训活动;
开展各类金融对接活动;
提供研究开发、检测分析、体系认证等服务。(17分)

≥10次

17


各类活动通知、签到表、现场图片及相关报道等

6次≤次数<10次

10

1次≤次数<6次

5

0

工作推进情况(10分)

孵化器统计工作(4分)

参加年度统计工作,按时提交完整材料得4分

4



主动向科技部门报送活动信息(6分)

每报送1条信息得1分,*高6分

6


信息汇总表

 


附件2

黄山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方案(试行)

为引导和推进我市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根据《黄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0〕25 号)和《黄山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黄科〔2017〕6号)等规定,制定该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在黄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省级众创空间。

二、考核依据

参考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和《黄山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等。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众创空间基础条件、创业服务、众创成效和特色工作等。

(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自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被考核单位对照《黄山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实地核查。委托各众创空间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材料的真实性。

四、考核评*

评审专家根据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打分,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

五、申报材料

1.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申报表。

2.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3.年度工作总结。

4.报送材料真实性chengnuo书。

六、附则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黄山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

申报单位:

序号

指标

参数

评分

内容

分值

1

基础

条件

20分

场地面积(平方米)

5

 

运营管理制度

5

 

成立创新基金或天使基金(万元)

10

 

2

创业

服务

40分

创业导师队伍(人)

5

 

创业辅导(次/年)

5

 

创业活动(次/年)

5

 

投资服务成功案例(件/年)

25

 

3

众创

成效

30分

年入驻团队&初创企业数(家)

10

 

年新增入驻团队&初创企业数(家)

10

 

年成立企业数(家)

10

 

4

特色

工作

10分

具有创新和推广示范作用的特色工作

10

 

 

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