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6
为促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30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2021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第30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采用网上流程进行填报和审查,用户登录“安徽省经信委云平台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系统”上传有关电子文档。
二、参加第30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的企业原则上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中推荐,并在网上完成相关内容填报,请各地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于5月10日前行文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信局工业投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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