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17
根据《安庆市“科技贷”业务实施办法(试行)》(庆科办〔2021〕17号)和《安庆市“科技贷”企业库管理细则(试行)》(庆科办〔2021〕7号)的要求,拟同意安徽不凡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为安庆市“科技贷”第五批入库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市科技局书面反映。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下一篇:安徽省奖补政策
关于确定宿松县2020年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主体对象的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安庆市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的通知
向您推荐
长按屏幕
保存至相册分享至朋友圈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12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