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1/16

为大力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现就开展2021年第二批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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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经信产业〔2021〕30号)。
二、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推荐、市级综合评定”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
2.各县(市、区)择*推荐,推荐的智能工厂不超过3个、数字化车间不超过6个。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
3.请各县(市、区)于12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报至市经信局重点项目办,电子版同步报至邮箱:aqsjxjz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