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企税收*惠调查的通知

2018/7/16

各区科技局,经开区经贸局、枞阳县经科委,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税收*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8〕385号),现就做好2017年度高企税收*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范围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15、2016、2017年通过认定及复审)。其中,2015年通过复审和认定的企业,无论2018年是否参加重新认定,均须填写2017年度高企税收*惠调查表。

二、填报步骤

(1)登陆《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选择高企税收调查模块,在线填写税收*惠调查表。

(2)调查表填写步骤:1、用户注册;2、登陆系统;3、填写调查表并保存;4、打印调查表。17年填报时已经注册的企业需重新注册。

(3)系统填报调查表保存成功后,请与市科技局审核确认数据,经审核确认后,在线打印报表一式二份盖章于下周三(7月18日)17:00前报所在辖区科技局(其中,经开区企业报经开区经贸局,枞阳县企业报先经科委),由县区科技部门于7月20日(下周五)17:00前统一汇总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相关要求

县区科技部门应切实做好服务工作,通知到每户高企,*不漏一户,不少一企,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按时完成填报工作。各高新技术企业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在县区科技部门指导下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四、填报注意事项

(1)调查数据为2017年度企业实际利润、执行所得税率,其中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填15%或者15%以下。实际执行小于15%税率的,详细备注说明享受所得税*惠政策名称。

(2)利润总额一栏不得为0。2017年实际发生亏损的,据实填写(如-5.1万元);企业享受多项所得税减免,按照合计减免额填写。

(3)数据有小数的,一律保留一位小数点。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科 

地    址:北京路科技大厦7楼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