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14
根据《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2020年修订稿)(铜经信中小企〔2020〕54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度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企业申报2019年度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按照铜经信中小企〔2020〕54号文件规定为准,并对以下事项予以明确:
1、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之前。
2、企业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鉴定盖章后的会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为准)。
3、实际缴纳入库税金在10万元(含)以上(由市经信局统一向市税务局函询并以税务局反馈的实缴税金为准)。
4、已获得2013至2018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再次申报,已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不可申报。
5、梯度培育库企业以《关于公布铜陵市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首批入库企业名单的通知》(铜经信中小企函〔2019〕190 号)文件为准。
6、招商引资企业主营产品落户铜陵前已获得的相关荣誉视同有效。
7、专项指标得分项同一项目称号以*高级别计分。
二、认定数量
以竞争性方式共认定不超过30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2019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采取书面申报形式。
1、申报企业填写《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3)连同申报所需附件资料(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其所属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正式行文推荐;对推荐企业的2018年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生产死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失信行为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其他违法违规处罚事项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随文报送。
3、市经信局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
的企业按照《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附件1)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照竞争性要求择*推荐,经过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经公示,*终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四、申报要求和时间
1、企业需如实填报和提供申请资料,如发现虚报、谎报等行为,取消该企业2020年度市经信局系统内一切有关资金支持的申报资格。
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企业资料及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1.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办法
2.2019年度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需附件资料
3.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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