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16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推荐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区经信部门按《通知》要求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光盘两份),4月24日前报送至我局节能办,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nb2856281@126.com。
二、请郊区经科局指导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做好绿色工厂复核工作,4月20日前将《前两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情况汇总表》报送至我局节能办,电子版发送至jnb2856281@126.com。我局将赴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推荐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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