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开展市2020年度科技孵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6/8

根据《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铜科〔201960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市科技孵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申报主体为铜陵市范围内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孵化器内注册运营不超过54个月的在孵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铜陵赛区比赛获奖企业。

申报事项除特殊标明外,均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认定或审批下达的。具体支持项目如下:

1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孵企业获得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省级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每项奖励5万元。

2.毕业企业:在孵企业通过省科技厅毕业企业认定的,对所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孵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对所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知识产权:在孵企业新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的,每件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对新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件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贴;对在孵企业获得各类知识产权累计数量达5件、10件、20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

5*在孵项目:评选*在孵项目10个,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6大型赛事活动:举办经市*或市科技局批准的大型创新创业活动或赛事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审核认定后,给予*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注:(1)申报在孵企业应为2015年7月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2)知识产权补贴申报单件补贴与累计奖励可同时申报。

二、申报要求及材料

1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申报:需填写附件1,并提供科技计划项目书或相关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孵企业证明、入孵协议书或入驻合同复印件。

2.毕业企业奖励资金申报: 需填写附件1,并提供省科技厅发放的毕业企业证书或文件、孵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入孵协议书或入驻合同复印件。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需填写附件1,并提供孵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入孵协议书或入驻合同复印件,高企相关证明文件由市科技局统一提供。

4知识产权资金申报:单件补贴申请需填写附件2、附件3,累计奖励申请需填写附件1,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孵企业证明、入孵协议书或入驻合同复印件。

5*在孵项目资金申报:需填写附件4和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孵企业证明、入孵协议书或入驻合同复印件。

6大型赛事活动补助资金申报:需填写附件1,并提供市*或市科技局批准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要严格对照条件出具在孵企业证明(附件6),*申请表格一式两份,需盖单位公章,申请奖励补助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结束后退还)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0629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大厅51号窗口。

铜陵市科技孵化资金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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