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10
依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铜政办【2020】6号),现就开展2020年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第二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申报主体为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科研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申报事项及条款
1、租用仪器设备补助:对租用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上登记的科学仪器设备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2019年度实际支付金额的20%、*高100万元给予补助。
2、授权或受让发明专利奖励:对2019年度授权或受让市外的每件中国发明专利,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2019年度授权的每件国外专利,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每项*多两个国家)。
3、发明专利发明人奖励:对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获得5项及以上、10项及以上职务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排名前2位)。
4、发明专利年费补助:对2019年度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总额达到2万元及以上的专利权人,按年费缴纳总额的50%、*高3万元给予补助。
5、省科技成果登记奖励:对2019年度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发布且纳入省考核统计范围的每项成果,给予登记单位1000元奖励。
6、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还清专利权质押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企业,按一个贷款周期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30%、*高20万元给予补助。
7、省级以上科技奖或专利奖获奖成果奖励:对2019年度获得国家科技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2019年度获安徽省科技奖的成果,给予省奖励资金同等金额配套奖励。对2019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外观设计金奖)、专利银奖(外观设计银奖)、专利*奖(外观设计*奖)的第一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2019年度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外观设计金奖)、专利银奖(外观设计银奖)、专利*奖(外观设计*奖)的第一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8、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对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铜转化、产业化的,按2019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金额的10%、单个企业*高100万元给予补助。
9、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补助: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的,按2019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金额的20%、*高50万元给予补助。
10、促成技术转移转化和产学研合作项目中介服务奖励:对民营科技服务机构、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在铜促成的技术转移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按2019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上述10类奖补事项,除授权或受让发明专利奖励事项填写《铜陵市授权或受让发明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外,其他9类奖补事项均填写《铜陵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2)。
2、申报租用仪器设备补助事项,还需提供检测检验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委托检测合同或检测报告。
3、申报授权或受让发明专利奖励事项,还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受让手续合格通知书(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4、申报发明专利发明人奖励事项,还需提供发明人身份证件、在职证明及发明专利证书。
5、申报发明专利年费补助事项,还需提供年费缴纳凭证。
6、申报省科技成果登记奖励事项,还需提供登记证书。
7、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事项,还需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还本付息凭证。
8、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奖或专利奖获奖成果奖励事项,还需提供获奖文件、奖励证书。
9、申报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补助事项,还需提供技术交易合同或协议、付费发票、银行对帐单等凭证。
10、申报促成技术转移转化和产学研合作项目中介服务奖励事项,还需提供技术交易合同或协议、付费凭证、合作双方出具的证明以及为合作双方服务的差旅费、照片、会务活动等凭证。
11、此次申报的*奖补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合同、发票及证明材料,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原件(窗口审核结束后当场退还),否则不予受理。
四、报送时限及地点
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A4纸打(复)印一式2份,于2020年8月17日-18日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综合大厅51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联系方式
1、申报租用仪器设备补助事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周李辉,联系电话:2828687。
2、申报授权或受让发明专利奖励、发明专利发明人奖励、发明专利年费补助、省科技成果登记奖励、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省级以上科技奖或专利奖获奖成果奖励等奖补事项: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人:黄小涛,联系电话:2832597。
3、申报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与高校院所在铜联合开展技术项目开发补助、促成技术转移转化和产学研合作项目中介服务奖励等奖补事项:市产学研办公室,联系人:谢路,联系电话:2826494。
铜陵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附件1
铜陵市授权或受让发明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人(盖章) |
|
||||||
联 系 地 址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 人 代 表 |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
||||
专利工作负责人 |
|
职 务 |
|
办公电话 |
|
||
经 办 人 |
|
手机号码 |
|
办公电话 |
|
||
序号 |
专 利 号 |
专 利 名 称 |
授权公告日/受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发文日期 |
奖励金额 (万元)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16 |
|
|
|
|
|||
注:表格不够可加行。电子稿发送至 914050997@qq.com。 |
|||||||
主管业务科室 初审意见 |
|
合 计(万元) |
|
||||
|
|
|
|
|
|
|
|
铜陵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奖补项目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盖章) |
|
||
联系地址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人代表 |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
联 系 人 |
|
手 机 号 码 |
|
申报条款 |
|
||
申报具体事项 |
经办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
||
申报金额(万元) |
|
||
主管业务科室 初审意见 |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12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