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市开展2021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9/3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智秘〔2021〕327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021年9月30日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51号科技局窗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安徽省 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强我省科普能力建设,更好发挥省级科 普基地在科技创新普及和传播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安 徽省科学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皖科智〔2021〕12号,以 下简称《办法》)精神,省科技厅拟开展2021年安徽省科普基地 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凡符合《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在本省区域内登记或注册 的有关单位(机构)均可申请省科普基地认定。其中不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单位需由依托单位盖章推荐。

二、推荐名额

1. 各市科技局可推荐本地区3个申报单位;

2. 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可推荐本地区1个申报单位;

3. 省直各有关单位可推荐本系统2个申报单位;

4. 中央驻皖有关单位可推荐本单位1个申报单位;

5. 省属高校及科研院所可推荐本单位1个申报单位。

三、认定程序

1. 申报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提交推荐单位。

2.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推荐单位完成 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 月22日前将申报单位材料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

3. 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勘察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认定的申报单位由省科技厅颁发

《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证书》,自证书颁发之日起认定 有效期5年。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须按照《办法》第九条有关要求准 备以下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材料客观真实:

1. 2021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X见附件);

2.以附件形式提供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和仪器设备有关材料、 近三年从事各类科普工作或开展科普活动的活动记录和照片材 料、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上年度科普经费投 入及其他相关材料;

3.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

五、 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承担推荐主体责任,对推荐的单位须加强工作指导, 组织实地考察,做到择*推荐,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坚决杜 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政策申报热线:1985510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