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关于2016年度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和2015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2016/10/17

 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发平台)建设,根据《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审批备案制实施细则》和《铜陵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研发平台建设申报和2015年度市级研发平台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和市级研发平台的申报

(一)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申报

拟申请备案的省级工程中心要有研发投入和研发条件、有技术成果、有人才团队、有行业影响力等基础。依托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单位原则上近3年销售收入平均不少于1个亿,且在2015年通过省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统计报表中填有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否则一票否决。

已组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可填写《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表》(附件1)提出申请,市科技局结合本次考核情况和对照省厅对备案中心的要求,择*推荐。没有组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按要求向市科技局提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编写大纲可在铜陵科技网“资料下载”中下载)。

(二)市级研发平台的申报

1、申报条件

符合《铜陵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均可申报。联合组建的市级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责任主体,以及各个依托单位在研发平台组建与运行中的权利和义务。今年新建的平台,当年将不予以资助,运行2-3年后,完成了任务书的指标,通过验收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2、申报程序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辖区科技(或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申报;

(2)县、区科技(或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指导申报单位编写、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推荐意见;

(3)县、区科技(或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受理后,集中报送至我局窗口,不接收申报单位直接申报。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要求编制《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或《铜陵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编写提纲可在铜陵科技网“资料下载”中下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研发平台名称要规范。实验室命名统一为“铜陵市+核心研发方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统一为“铜陵市+核心研发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1个申报单位在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可同时申报;

(4)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简单胶装),一式2份。

(5)电子文档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申报单位简称+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发送至邮箱。

二、考核评估工作

1、考核对象与内容

凡已运行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的市级研发平台(见附件3),均须参加(同时具有省级研发平台的参加省级考核评估)。

2、考核内容与程序。

主要考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平台指标运行绩效情况,主要包括科研方向、科研基础条件、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科研活动与经费、科研成果与转化以及开放交流、运行管理等六个方面。各考核平台填写《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和《铜陵市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见附件5),撰写自查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6)并附相关证明附件。

按照平台依托单位自评、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按《铜陵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评估。

3、考核评估有关要求

(1)研发平台填报的《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信息表》和《铜陵市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须经依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数据和自查总结报告撰写及附件证明材料要真实*完整,所填数据*须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提交相关指标证明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无”或“未达到”。一旦发现并查实有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行为,本次考核评估为“不合格”,并对研发平台及依托单位进行失信事件记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核纸质材料(含《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信息表》、《铜陵市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自查总结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须装订,但勿用塑料封面),上报其所辖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初审汇总。由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接收平台直接上报材料。

(4)我局将对全部绩效考核的平台组织评审,择*资助;对已发生重大事项(如依托单位撤并改制重组)的平台,及时清理;对无故不参加绩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发平台,公开通报并给予3个月整改。累计2次不合格,直接取消其平台资格。

5、电子文档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研发平台全称+考核评估”命名,发送至邮箱。

三、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6年10月27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估结果定为“不合格”。

受理地点:安徽省科技路路通铜陵分中心窗口(地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2路1517号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四号楼一层大厅)。

咨询电话:2827931    2836028

窗口电话:2607891

邮箱地址:tljhycgglk@163.com

 

附件:1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表

2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表

3铜陵市2016年度考核评估的研发平台名单

4铜陵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信息表

5铜陵市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

6铜陵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自查总结报告(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