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26
濉溪县、三区经信局和人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9〕244号,以下简称淮人社秘〔2019〕244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及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淮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咨询电话:18755150066
二、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以下简称皖人社发〔2019〕5号)和淮人社秘〔2019〕24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中申报电子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安徽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经信人教〔2011〕181号)和淮人社秘〔2019〕24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在准备材料和用人单位在审核把关时需把握以下要求:
(一)关于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以下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
(二)关于跨区域职称互认。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由调入地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调出地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批准文件确认其职称系列(专业)和级别确认。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对于通用专业,所认定的职称应当与其在军队取得的职称系列(专业)、级别相同;对于特殊专业,暂时不予认定和换发证书,其原有职称依然有效。专业技术人员如不要求换发职称证书的,可以在《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上签发意见并盖章;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换发职称证书的,其原有职称证书*须收回。
(三)关于继续教育。
1、学时要求:根据皖人社发〔2018〕110号文件和淮北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9〕22号文件要求执行。2016年以前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72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得少于24学时;2016年之后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且公需科目不得少于30学时。自今年起,在申报职称的*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自省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调入后当年按照我省继续教育政策执行;对通过非社会化评审取得职称的,在申报社会化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自2018年度开始计算。对于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译作)、发表论文(译文)、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扶贫”“支教”等可以认定学时的情形,仍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办理。
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2、审验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登记审验应通过各继续教育基地或所在用人单位集中报送至市经信局,个人自行报送的不予受理。
3、初次认定和破格申报人员无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
(四)关于委托、转评、破格评审。省属驻淮单位、外市单位需要委托我市有关系列(专业)评委会进行委托评审的,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向淮北市人社局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才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未经授权,评委会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确实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直接申报职称。
(五)关于职称初次认定。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贯彻落实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6〕36号),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论文、著作发表条件可用本专业岗位中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等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成果替代;基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科研奖项条件可用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及对所在企业发展的实际贡献替代,也可用其所在单位近三年内创造的*岗位数量或取得的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替代。
(七)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八)关于任职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九)关于学历和专业。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如不具备规定学历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获得结业证书后,视为具备规定学历:1.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中级职称需分别完成100、200学时;3.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可填写后打印),表内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破格申报的,需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2.《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2)1份,仅限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3.《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一式1份,A3纸打印;
4.《2019年度申报工程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A3纸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用人单位按要求审核并汇总填报(备注栏需注明“评审”字样),电子版提前发送邮箱:jxjrjk222@163.com;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的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学信网验证)复印件;
6.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获奖证书、成果证书、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项目资料等能够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
8.论文、著作(以近4年为主并已正式出版)原件1份;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chengnuo书(附件5)、单位公示证明(附件6)和公示相关材料(影像材料或网站公示截图)各1份;
10.《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1份,由市人社局事业科或濉溪县人社部门加盖公章,不在编人员需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说明;
11.申报材料清单(附件8)2份,1份贴于资料袋上,1份放在袋内;
12.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认定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9),一式2份(可填写后打印),表内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学信网验证)复印件;
3.《2019年度申报工程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A3纸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用人单位按要求审核并汇总填报(备注栏需注明“认定”字样),电子版提前发送邮箱:jxjrjk222@163.com;
4.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1份,由市人社局事业科或濉溪县人社部门加盖公章,不在编人员需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说明;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chengnuo书(附件5)、单位公示证明(附件6)和公示相关材料(影像材料或网站公示截图)各1份;
7.申报材料清单(附件8)2份,1份贴于资料袋上,1份放在袋内;
8.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初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但申报人*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chengnuo书》,chengnuo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各材料及证件要逐项核实,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严格把关,并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材料真实、客观。对违背诚信chengnuo、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依照皖人社秘〔2018〕5号、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示工作:须对申报人有关信息(学历、所在岗位及任职时间等)和申报材料(专利、项目或标准等业绩成果材料)在推荐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用人单位提供影像材料或者网站公示截图。对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申报职称。
(三)统一申报:由申请人向本单位提交材料并由单位初审后统一汇总申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六、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相关材料直接从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内文件附件中下载并打印,个人自备牛皮纸档案袋(需有封口),档案袋正面须贴明申报材料清单。
报送时间:10月15日—10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淮北市人民中路199号招商大厦11楼1102房间
联系人:黄淑萍、桂曦
咨询电话:18755150066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2019年度工程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chengnuo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8.申报材料清单
9.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10.转系列(专业)申报人员审批表
2019年9月23日
附件4 :2019年度申报工程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xls
政策1: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pdf
政策3: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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