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开展2020年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4/15

为贯彻落实《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34号),按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施细则》(淮经信民营〔2020〕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一)支持“专精特新”发展

1.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附件4)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附件5)

4.市*小微企业贴息(填附件6)

(二)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填附件7)

(三)支持创业创新

1.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填附件8)

(*类别项目均需填附件2和附件3)

二、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施细则》(淮经信民营〔2020〕1号)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区)经信部门、市高新区经发局、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提出申请。

(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施细则》第(五)、(八)、(九)、(十)类不纳入本次申报。

(三)县(区)经信部门、市高新区经发局、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县级(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经信部门现场核查须达到*,市经信局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

(四)县(区)经信部门、市高新区经发局、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对申报项目初审后,于5月30日前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括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五)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9。

(六)2020年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如与本次项目申报重复时,以本次申报通知为准。

附件:1.县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chengnuo书

      2. 企业申请项目资金chengnuo书

      3. 资金申请表

      4. 省专精特新基本情况表

      5. 市专精特新基本情况表

      6. 市*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表(附表1—4)

      7. 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

      8. 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基本情况表

      9. 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2020年4月13日

 附件1-9.zip

附件1

 

申报材料真实性chengnuo书

 

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经信部门谨就关于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相关项目资金申报事宜,做出以下承

诺:

1.*所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2. 如有隐瞒、虚假等不实情况,愿负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