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马鞍山2018年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8/31

各县、区科技局(经发局),各园区科技局(经发局):

根据《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市科技局将集中开展2018年度我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请各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初审,将初审合格后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18年9月10日前集中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楼309室(联系人:徐建敏、李庆钢,联系电话:2376091)。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科教兴市办,联系人:葛盼,联系电话:2408570

 

附件:1.申请认定民营科技企业须具备条件

2.申请认定民营科技企业须提供的材料

3.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附件1

一、申请认定民营科技企业须具备条件

 

(一)企业负责人一般应是科技人员,并且是企业专职人员; 

(二)企业中从事科学研究、科技新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和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占企业固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三)企业每年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投入不低于当年技工贸收入的2%;

(四)企业技术性收入和科技产品销售收入二项占全年总收入的30%以上;

(五)企业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报表。

 

附件2

二、申请认定民营科技企业须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主要专职人员(管理人员,含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证明(大专以上)和职称资格证明复印件(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表(新办企业除外);

(五)专利和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状况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的证明材料。

 

附件3    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