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22
根据《马鞍山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暂行办法》(马科〔2019〕62号),市科技局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绩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认定的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各县区科技部门组织本辖区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依托单位参加集中绩效评估,并出具初审意见。市科技局综合园区绩效考评及现场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评估结果,对绩效*的园区给予奖励;对评估不达标的园区,限期整改(整改期一般为一年);对整改后绩效评估仍不达标的园区,取消市农业科技园区资格。
三、需提交材料
1.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批文;
2.园区建设情况总结;
3.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绩效考评表(见附件2);
4.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各项考核指标完成的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流转(承包)协议、高新技术企业、特派员工作站和研发推广机构、高新技术产品、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让合同、农业新品种、知识产权、技术培训(服务)、研发投入、研发平台、2019年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荣誉证书等)。
四、受理截止时间
2020年7月10日
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00518 或 187551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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