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8/10

根据《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规程》要求,现就我市 2020 年度高新技术产品(以下简称高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认定条件

(一)产品属于国科发火〔2016〕32 号文件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产品须区别具体规格型号,性能,产品结构、材料, 设计、制造技术等无实质变化的系列产品不得重复认定;

(三)产品须有关联性强、专利*权清晰且在近两年内 授权的核心知识产权支撑;

(四)产品符合标准。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已备案的企业标准;

(五)产品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100 万元以上。其中电

子信息领域企业产品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50 万元以上;

(六)产品上一年度销售毛利率达到 18%以上;

(七)产品无重大环保、安全问题,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

 

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二、认定程序

(一)印发通知。市科技局制发申报通知,组织开展申报 工作,;

(二)初审。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市高新技术创业 服务中心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后,统一推荐申报;

(三)项目评审会。市科技局牵头,聘请市外技术和财务 专家召开评审会;

(四)征求意见。征求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控股集团和相关县区园区科 技部门意见;

(五)复核。市科技局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异议进行 复核;

(六)企业信用查询。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 企业信用查询,同时开展信用记录处理工作。

(七)公示。市科技局将拟认定的产品在市科技局网站进 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八)局长办公会审定。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报请局长 办公会审定后,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三、材料清单

(一)《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三)反映该产品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的材料

1、自主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证明材料。其中自主知识产权

 

处理申请阶段的,须同时提供产品查新报告(省级及以上机构出具);

2、CMA 或 SGS 第三方检测报告(体现关键技术指标);

3、产品标准(*新);

4、技术来源于其它单位或个人的,须提供技术开发合同;

5、用户意见。

(四)财务证明材料

1、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2、县区、园区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3、产品上一年度 1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发票,其中电子信息领域企业提供 50 万元以上的销售发票;

4、产品上一年度的收入和成本明细账。

(五)产品相关实物图片 3 张以上。

四、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

(一)材料初审

责任单位: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 心,马钢公司

截止时间:8 月 28 日

(二)材料报送

责任单位: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 心,马钢公司

截止时间:9 月 4 日

(三)专家评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截止时间:9 月 25 日

(四)公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截止时间:11 月 3 日

(五)下发认定文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截止时间:11 月 19 日五、工作要求

(一)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市高新创业服务中心,马 钢公司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严格审查,按照时间进 度稳步推进工作开展;

(二)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须进行申报;

(三)《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中技术部分内容须描述*、充分、清晰,财务数据内容须与提供的附件材料数据保 持一致;

(四)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市创业服务中心,马钢公 司于 9 月 4 日前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2020 年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审核人签字)至高新 科。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咨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

附件:

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

3、《2020 年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推荐表》;

4、《2019 年度产品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