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16
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委(发经委、经发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第十批马鞍山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马经信技[2014]132号)(详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第十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工作。
二、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委(发经委、经发局)负责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报告、评价材料和评价表进行审核并盖章,同时,企业自行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自评打分表,于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委技改科技科328室,逾期不收。
联系人:程双 联系电话:8355972
邮箱:jmwjgk@mas.gov.cn
附件: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马经信技〔2014〕132号)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马经信技[2014}13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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