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马鞍山市促进工业经济倍增企业转型升级政策资金的补充通知

2017/6/20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市财政局6月13日*新通知要求,申报2016年度促进工业经济倍增企业转型升级政策资金需要提交的纳税证明材料(马经信综合[2017]157号文件附件6、附件7),以市财政局*新提供的以下2016年度纳税证明材料格式为准,其他申报要求不变。

 

附件:2016企业转型升级政策资金申报补充通知06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