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4
各县经信委、区发改经信委、开发区(园区)经发局,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为*2018年度马鞍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早摸排、早拆除、早验收”的原则,对照《马鞍山市人民*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马政〔2017〕51号)文件精神,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马鞍山市淘汰落后产能(包括装备、生产线)计划摸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组织申报,重点摸排辖区内冶金、铸造、化工等“两高一资”项目存在的淘汰落后产能(包括装备、生产线);
2.请各单位填写《马鞍山市2018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见附件),并提供企业的项目备案、环评、土地等合法合规性文件复印件(一企一档),淘汰类别需附材料证明;
3.表格及相关资料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委产业规划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表格至邮箱,我委审核并报经市*同意后下达目标计划。
联系人:郑欣,联系电话:8355677,邮箱:jxwzx@mas.gov.cn。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附件:
马鞍山市2018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序号 |
行业 |
企业名称 |
淘汰生产线(设备)型号及数量 |
淘汰落后固 定资产净值 |
淘汰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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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类别:(1)现有目录界定的落后产能;
(2)经整改环保、能耗等不达标;
(3)结构调整(产能置换、兼并重组、环保搬迁、升级改造等)需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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