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马鞍山市级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示范服务组织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9/6

为扎实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发挥典型样板、骨干队伍的示范作用,引导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健康发展,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治能力和绿色防控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示范服务组织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对象

申报对象为凡经工商或民政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所辖服务区县级以上植物保护机构备案,在“全国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经当地植保部门审核通过,具有相对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以及良好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基础,从事统防统治服务一年以上的服务组织(含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科技服务公司或相关企业)方可申报。

二、市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基本条件

1. 服务能力强。拥有先进*植保机械(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或植保无人机等)3台以上,日防治作业能力在1000亩以上,专业作业人员3人以上,2021年承包防治服务0.5万亩以上(以截至9月30日签订的承包服务合同为准)。

  2. 服务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与当地植保部门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使用农药时,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严格遵守农药标签、安全间隔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相关规定。建立服务协议、防治方案、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方式等服务档案,服务档案应保存2年以上。

  3. 农户满意度高。病虫害防控效果好、服务质量高、收费合理,信誉良好,农民满意度高;能妥善处理服务纠纷和作业事故,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内部无重大纠纷和恶性上访事件;村组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当地*反映良好,*度高。

三、申报认定程序

1. 主体申报。符合申报认定对象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示范服务组织对照市级认定条件,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县级推荐。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统一于10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行文,将申报材料连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市种植业技术服务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市级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示范服务组织给予认定。通过认定的服务组织由市农业农村局行文通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填报《2021年马鞍山市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示范服务组织申报表》(附件1),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或复印件):

1.法人登记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专业化防治组织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备案表;

2.2021年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3.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4.承包服务合同和田间作业档案(提供2份服务合同和田间作业档案记录的复印件);

5.防控技术方案或规程复印件;

6.(为机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组织)提供2份保险合同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和政策

1. 县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发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 认定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单位可*先推荐申报创建省级示范组织;*先安排承担各类农业项目;*先安排国家各类支农补贴。

3. 各县区植保部门要对以前登记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于已经解散、注销或停止经营活动服务组织,各级植保站要进行备案信息变更,相关摸底情况(统计表格格式见附件3)由县区汇总报送市种植业技术服务中心,同时做好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在全国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上注册指导工作。

政策免费咨询热线:19855109691

附件:

1.  2021年马鞍山市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示范服务组织申请表

2.  2021年马鞍山市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示范服务组织汇总表

3.  2021年马鞍山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基本信息统计表